已经忘了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听到陈升;已经忘了第一次听见他的,究竟是《把悲伤留给自己》还是《北京一夜》;已经忘了自己对这个有点“肥肚肚”的可爱男人的最初印象— —
最初的印象,也许常因一个名叫“陈星”的男人而被弄得混淆不清。大约是十年前,一首《流浪歌》像如今的《两只蝴蝶》或《老鼠爱大米》般地口水传唱于街头巷尾。那时候,很多小城还没有所谓的KTV包房,人们的卡拉OK娱乐仅仅立足于街边摆设的一架电视与一台放相机,如果有影碟机,那算很高级的。 然后,从路边经过,你常常便能听到拖着破锣嗓子的声音——流浪的人在外想念你,亲爱的妈妈——好像今天你常能听见那被唱滥了的“亲爱的,你慢慢飞……”。这时候,你不经意地看见电视旁静躺着的盗版录影带的背面,一定打着这样一行字:《流浪歌》 陈升。“升”字有时候也写作这个“昇”。可无论是此“升”还是彼“昇”其实都是弄错了的,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们记住了这样的一个名字,并且这个名字将会被永恒地铭刻进我们对音乐的记忆与怀想。
年少的时候,是不容易喜欢这种打上“陈升制造”烙印的音乐的,因为他没有美丽的嗓音更没有美丽的外型;年少的时候,我们都喜欢小虎队、喜欢“四大天王”去了。陈升的样子也太平俗,如果“愤青”一点,我们同样不会喜欢他,我们宁愿去听风尘的齐秦或痞气的伍佰千遍而不厌倦。我们去学齐秦自己对着镜子剪那前短后长的“狼头”;我们去学伍佰歪歪的站姿坏坏的微笑——直至有天,当我们发现时光褪逝、年华老去,当我们在那些已然化为兑入人生万千滋味的稠酒般的记忆里走过了一回之后,才猛然发现,原来陈升是这样的好,这样的好。好到我只想用这个虽不华美却又囊括了一切华美的“好”字来形容他。
这种好,与我们曾经也觉得李宗盛、罗大佑的好是不一样的。孙孟晋的文章里说:“如果一定要说罗大佑的歌词是文学,那么我情愿说陈升的歌词是日记——一种走到哪写到哪,活到哪唱到哪的日记。”其实在我看来,李宗盛、罗大佑他们写歌,更像是在画油画,注意到每一个细节的精致与华丽,哪里着什么色、用几号笔,都是很考究的;而陈升更多的是在画山水画,兴致所至,便不恤泼墨,哪里管什么章法不章法、细节不细节。于是我们听见了模棱于爵士和流行之间的《SUMMER》;于是我们听见了《ONE NIGHT IN BEIJING》里的不羁与雅韵;于是我们还听见了《别让我哭》中的上不去却肆意狂放得很的高音。
李宗盛与罗大佑唯美而精致,早就被无数70年代生的文艺青年们追捧并誉为经典。可陈升却一直低调,如同他那些乍听起不温不火的音乐般;事实上,他是一枚藏于“五十米深蓝”的珍珠,因为是浅海,所以偶尔能渗透出几星光芒,只要一旦被有心人拾得,便夺目璀璨、无比华彩耀眼。
或许是因为在一直的旅行、不断的浪迹,陈升的歌总是给人无尽蔓延的“公路感”:剪不断旅人的情怀,数不尽思念的心绪。每每音乐一起来,眼前便即刻拉出一幅熟悉的公路画面,画面上有起伏的山峦、蔚蓝的海,还有一个微胖的男人穿着肥肥的裤子与棉制的上衣,行走、远眺、思忖着。
他思忖母亲的怀抱(《晚安母亲》),思忖故乡的街道(《汀洲路的春天》),思忖人生的彷徨与过往(《路口》),思忖女人、思忖情人、思忖爱人。他想这些所有,但并不羁绊,因为他知道,一个男人内心的真正力量来自于孤独。所以他宁愿选择大段的独自旅行。他来大陆,他去欧洲,他乘火车寂寞的时候,便拿出小纸片在上面书写,写下路上的偶拾、见闻、心绪,写下后来我们听到的歌。
听陈升的歌,是那样的朴实却又那样的撩人心悸。那种感觉,好似多年后穿妈妈织的毛线衣,虽然样式已经很老,但里面的一针一线却让人想起过往,想起很多寒冷时的温暖与温暖时的寒冷。也许因为都是用心之作,所以才显得如此体贴,如此的弥足珍贵。
陈升不只一次告诉他的徒弟们不要将自己的唱片随意送人。因为他说,那些都是用心做出的东西,如果随意送人,人家不会珍惜。你可以说陈升是自恋所以他才这么说,但我却觉得他是真正“心自知”的人:如果没有亲自体会过旅途的艰辛,体会过过程的劳苦,体会到内心的痛楚与近乎要沸腾的声音,谁又会如此的敝帚自珍、不容侵犯呢?正是因为太清楚自己的心血,才渴望惺惺相惜、得以共鸣。
我们应该庆幸陈升的歌如陈年的老窖,愈是日久,愈显芳醇。这种为岁月打磨出的滋味不仅仅靠的是芒利的才华,更源自那些生命中的累积与沉淀。所以很多年过去了,我们看到了这样一张充满童贞的笑脸,这种笑脸,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具有。
作者:聂小纤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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